邳州市占城镇:客户一句无心话 追补电费一千七
2008-7-8 10:00:52 来源:不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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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0日,因窃电被抓的邳州市占城镇毛山村村民洪某来到占城供电所,补交了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共计1700元。他红着脸对该所所长刘照刚说:“占小便宜吃大亏,以后这样的小聪明在也不耍了,窃电迟早会被逮着的!” 1月9日下午,邳州供电公司占城供电所员工张明拿着2007年12月份的线损报表一筹莫展:以往自己所管辖的毛山村线损率都控制在百分之七左右,这个月突然达到百分之十。眼看到手的奖金要泡汤,他急忙求助所里的老师傅一块帮忙分析、查找原因,在逐户查对抄表卡时发现,毛山村东台区洪某家这两个月的用电量只有43千瓦时,从1至10月电量上看,平均每两个月都在150到200千瓦时之间。“问题可能就出在洪某身上。”这时,张明一拍脑门突然想起一件事,2007年12月底,他到毛山村催收剩余电费,村民李某找到张明,请求他给检查一下家中的线路是否漏电,李某一再抱怨自家用电太多并无心地说出一句话:“俺邻居老洪家电视机就有两台,电炊具一应俱全,还有空调,用电一向很大方,电费却没有俺家多。”想到了李某说的无心话,张明心中有数了,他没有声张。晚上9点,他叫来驾驶员娄峰和所里的两位同志一同去毛山村搞一次“夜袭”当检查到洪某家时,只听到室外的空调压缩机呼呼作响,电表却不走动。从外表看没有任何异常,于是通知计量员来检查,当赶来的计量员拆下所有固定电表的螺丝后仔细一看,原来该户在电表箱背面做了手脚,用电钻在墙上打孔,将导线引入室内,绕越表计实施窃电。检查人员立即联系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取证,统计用电容量竟达到近4千瓦。在铁的事实面前,洪某不得承认窃电事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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